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是陕西省健康管理行业促进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Shaanxi Province Health Management Industry PromotionAssociation,缩写为SPHMIPA。
第二条 本会是由从事健康管理的有关医疗机构、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及人员自愿结成的全省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健康中国2030战略”,团结从事和关心健康管理事业的各界人士,协调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和资源,联合开展符合我国国情的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工作、推动我省全民健康事业的科学发展。发挥行业指导、自律、协调作用,维护会员和本行业利益,协调会员单位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做好服务,发挥桥梁、纽带和服务作用,大力推进我省健康强省建设;提高我省人民健康素质;促进我省健康管理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为社会尽责、为国家分忧、为企业服务,为实施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建设健康中国、健康陕西,实现中华民族的健康梦贡献力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务接受登记管理机关陕西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宣传法律法规和健康管理行业的政策、行业动态、最新科研成果等信息,传播健康管理的理念方法,知识的普及与提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健康素养提升活动,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
(二)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管理,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反映诉求,建立道德诚信准则及行规行约,组织实施,督促落实。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反映会员要求、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协助会员企业健康发展;
(三)开展行业调研、基础资料收集、统计、整理,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行业规划、政策、立法等建议,参与政府有关活动, 对接企业与政府、社会的沟通与联系,当好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参与制定和实施行业政策,为行业发展争取优惠政策和相关支持,促进行业经济发展。接受有关部门委托的政策研讨、决策论证、项目评估、成果鉴定、资格评审、技术标准编审和业务指导等工作。通过法律法规授权、政府委托开展业务技术考核、授予技术职称、发布行业信息、公信证明、价格协调、行业准入资格审核工作;
(四)开展与国内外健康管理组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推进健康管理技术创新,提升健康管理技术水平,进行健康管理科技成果的研发、转化及推广;
(五)推动我省健康管理人才培养体系的建设,开展职业培训、岗位培训、健康管理各细分领域培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六)组织行业展览会、博览会、研讨会,帮助行业内企业开拓新的经营领域和服务产品流通渠道;
(七)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行业内非会员,会员与其它行业经营者、消费者及其它社会组织的关系,促进和谐发展;
(八)承担政府部门和会员企业委托的其他工作等。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在健康管理、健康服务、健康产业等相关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 )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的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一年没有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