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健康管理行业促进会会长办公会议制度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会长负责制的决策机制作用,提高会议效能和议事效率,使促进会议事程序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陕西省健康管理行业促进会章程》和相关制度,结合促进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长办公会议是我会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集体决策的重要形式。一般情况下以例会方式体现;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会长(或法定代表人)为会长办公会议主持人。主持人不在岗位时,可书面指定委托人主持单次会长办公会议。受托人必须是会长办公会议组成人员。主持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召开办公会议的具体时间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临时提案及时召开
二、会长办公会列席人员
驻会领导(副会长以上)、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各部门部长列席会议。副秘书长及各部室和会属分支机构负责人及指定人员根据需要由办公室和秘书处组织列席相关议题研究论证。
三、会议原则
贯彻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集思广益,形成决策意见时,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机制。在会议意见无法达成一致时,由法定代表人决定。法定代表人对决策事项有一票否决权。没有驻会的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对会长办公会形成的决议只有建议权没有干预权。
四、会议研究事项
1、根据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决策、上级领导部门指示、本会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项目决策需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及具体措施;
2、研究讨论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和专项事务;
3、研究管理制度建设、重大活动安排、分支机构设立等工作;
4、根据会党组织的提议,研究会机关部室和会属分支机构主要人事安排的初步意见;
5、讨论报送重要请示、报告和印发的重要文件;
6、听取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7、其他需讨论研究的事项。
五、会议议事程序
1、需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由促进会领导或各部门提出;
2、各部门提交研究讨论的议题,原则上须提前4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并填写《促进会会长办公会议议题送审单》(以下简称送审单)连同有关材料送交办公室;
3、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送秘书处领导审批,经会长同意后对会议议程做出具体安排;
4、会议由办公室通知参会人员,并提前1个工作日将会议材料送达参会人员;
5、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并负责会议纪要的整理;会议纪要有会长或会长授权主持会议的促进会领导签发。
六、会议有关要求
1、未经审定提交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原则上不予临时安排研究讨论;
2、各部门提交的会议议题,应事先做好周密的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3、传达、贯彻会议做出的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为准;
4、会议纪要仅供促进会内部传达,会议研究讨论的各项内容,与会人员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守秘密;
5、会议内容需要公开报道的,须经会议主持人审阅同意。
七、会议纪律
1、所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到会,因事因病不能参会必须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席、迟到和早退。
2、会议期间,应简洁有序紧扣议题发言。除主持人外,任何人不得在别人发言时随意插话,以保持正常的会议氛围和最大的会议效率。
3、除紧急、特别事项外,临时动议一般不得上会议讨论。
八、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健康管理行业促进会
2015年7月22日